各有关企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5〕1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5〕9号)(以下简称“省通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室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郑办网〔2025〕62号)、《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工信〔2025〕1号)(以下简称“市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2025年第一季度省满负荷和市增产增效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省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一)申报依据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5〕1号)2.《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5〕9号)(二)申报程序2025年4月3日前,企业按照“省通知”文件“企业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至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科)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PDF扫描件、附件4和附件5的Word版,用电量数据或营业收入数据填写《2024年-2025年分月用电量/营业收入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见附件2、3),2025年4月8日前,各园区运营中心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PDF扫描件、附件4和附件5的Word版,二、市增产增效财政奖励(一)申报依据1.《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室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郑办网〔2025〕62号)2.《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工信〔2025〕1号)(二)申报范围经开区、高新区、郑东新区和市内六区的规上工业企业,(三)申报方式2025年4月11日前,找到“2025年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奖励”和“2025年停产企业复产转产奖励”政策,点击“政策详情”可查询了解相关政策,填写《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奖励资金申报表》或《停产企业复产转产奖励资金申报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完成线上申报(也可在“政策详情”栏的右上角选择“在线申报”进入申报程序),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1日0时—4月11日24时,(二)符合条件企业可选择市增产增效或省满负荷政策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