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现就2025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标准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附件2),2.各县区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三、工作要求1.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要扎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2.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提交1份纸质版佐证材料(含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与系统中上传的保持一致,3.请各县区、开发园区对照评价标准,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于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系统提交,并将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附件1)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办,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市工信局咨询电话:3193529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咨询电话:濉溪县6077203相山区3199652杜集区3094680烈山区4085075市高新区3197608新型煤化工基地7889058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2025年3月17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