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农村居民劳动力素质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农业技术)培训机构(基地)申报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6日,2、有专兼职教学管理人员,3、有完善的培训工作规范和培训管理制度,4、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5、有容纳70人以上的教学场地、自有设备设施及多媒体教室,6、交通便利、自有或就近满足70人以上的食宿条件,三、其它要求有意向申报培训机构(基地)的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递交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基地)申报认定备案表(详见附件)及相关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审核后统一认定备案,接受主管部门动态监管,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农业农村局赖小华,联系电话:59868043.附件: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基地)申报认定备案表.docx龙港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