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刘静等6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刘静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128济南市莱芜区幸福门鲜花店2许林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92济南市莱芜区乐民洗浴中心3李隆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5313济南市莱芜区隆峰农副产品购销服务经营部(个体工商户)4李明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0356济南市莱芜区三鑫体育用品销售工作室(个体工商户)5贺强退役军人371202********1815济南市鑫启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毕振思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37济南市莱芜区山青机械租赁服务社公示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