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81号):“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规定,现就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企业及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0日,如有疑问,请于2025年3月11日前以电话、信函及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单位: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石嘴山市总工会6楼617室)联系电话:0952-2012191附件:1.2025年(3月)企业领取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明细表.xlsx2.2025年(3月)企业领取一次性扩岗补助费用明细表.xlsx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