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支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来宁创新创业,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留学人员回国服务项目申报及留学人员数据统计工作的函》(宁人社函〔2025〕4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留学人员回国服务项目申报及留学人员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留学人员信息数据统计为全面掌握全区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科学谋划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增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请各用人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留学人员信息,填写《宁夏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于2025年4月22日前将登记表盖章报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电子文档发送至ycdahr@163.com(2024年度已填报过的人员信息无需重复填报),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创新能力强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择优资助具有明确目标任务,以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在宁开展创新研究的留学回国人员,每项给予3-5万元资助,择优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在宁创办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每项给予10-20万元资助,以上2项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及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进行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往年入选人才不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其他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三)自治区留学人员回国创新资助项目在宁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人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一年以上;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能独立开展项目研究,有培养发展前途;4.申报项目应符合自治区产业政策,有一定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往年已获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重复资助,以上项目可同时申报,(二)自治区留学人员回国创新资助项目和创业资助项目1.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出入境记录及已在宁夏就业的相关证明;2.申报项目的产业契合度、可行性、预期目标与效益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3.自治区留学人员回国创新资助项目申请表,自治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4、附件5),请于2025年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文档,涉密材料不报电子文档)报至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纸质材料编列目录清单,按顺序排列,A4纸双面打印,按图书样式装订成册,一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