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医保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和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永州市医药机构动态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医保发〔2022〕28号)文件精神,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查阅、调取数据、核对台账等方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医保协议履行、医保政策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内部制度健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经市医保同意后,现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受理单位:冷水滩区医疗保障局如对公示结果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向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附件:1.2024年冷水滩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分情况表2.2024年冷水滩区定点诊所、门诊部、口腔医院考核评分情况表3.2024年冷水滩区定点药店、“特殊门诊”、“双通道”药店考核评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