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对2025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的申报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专家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3月21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我局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区明思,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104房,附件:2025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评审结果.docx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