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开展2021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镇江市区、丹阳、句容、扬中、丹徒等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价,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5月22日前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书面提出,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鲍金萍,联系电话:0511-84493218、0511-84422097(传真),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7号镇江市交通运输局,邮编:212000,特此公示,镇江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5月16日附件:初评分值初评等级备注镇江市区97AAAAA丹阳市96.1AAAAA句容市101.81AAAAA扬中市102AAAAA丹徒区100AAAAA2021年度镇江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初步评价分值和等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