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参与商家面向社会进行征集,二、参与商家要求参与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二)参与企业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参与我市历次各级政府促消费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三)销售商家参与活动报名表(附件1),(四)参与“焕新”活动承诺书(附件2),(五)商家参与补贴的产品清单(加盖商家公章),产品清单应包括该产品的现价、三个月前价格及国标13位编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二)报名方式:自愿参与的商家在所辖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征集的参与商家资格有效期至“焕新”活动结束,五、其他要求参与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将暂停直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1.服务问题突出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将采取取消参与资格、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失信记录以及向社会公示等处罚措施,附件:1.吴忠市销售商家参与“焕新”活动报名表2.参与“焕新”活动承诺书3.县(市、区)初审合格企业、经销商名单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