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申报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主体为在江北区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已认定过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且资格未被取消的无需重复申报,二、申报条件(一)企业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活动,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不少于5人,高度重视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报保护工作,(四)企业须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建立了规范的研究开发管理制度和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三、申报时间和方式(一)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3月31日17:00,(二)企业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未注册企业先注册)登录“浙里企业新产品研发服务”网(网址:https://xcpyf.nbjb.gov.cn)点击“研发申报”模块后选择“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在线办理,(三)归口管理单位需于4月10日前登录申报系统对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生成《2025年度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推荐表》盖章确认提交,四、其他事项区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采用无纸化申报,进入评审阶段的企业需登录申报系统在“研发进程”-“申报进度”模块下载并打印带有水印的《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请表》及附件证明材料自留三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