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正常运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且正常运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近1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四)企业近1年内不得有重大涉税违法行为,(2)水产品、畜产品、饲料加工、酿造:主营业务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二)存在骗取、套取或严重违规使用国家或自治区、市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四)企业近1年来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环保责任事故的,(五)法定代表人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二)企业材料和上报文各1份,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报送我办,联系人:辛奇,2.企业近1-2年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15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