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政法〔2025〕166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3〕1号,组织开展第二批广西工业遗产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广西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申请广西工业遗产,1.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生活变迁有较强的影响力,二、申报程序(一)按属地原则申报广西工业遗产,填写《广西工业遗产申报书》(见附件2),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积极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出来,(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做好对本地区工业遗产的申报推荐和初审工作,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2.广西工业遗产申报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3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广西工业遗产申报书.wps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