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基金函字〔2025〕3号各依托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省基金项目验收,二、验收形式及组织单位(一)材料验收,三、验收时间及地点安排(一)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7时为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截止时间,四、验收申请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写提交验收申请,(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1),五、验收结论及经费处理验收的结论分为通过、结题、不通过三类,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不能以“结题”项目为基础条件申请省基金有关项目,避免因上传的验收材料不齐全(特别是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导致验收申请无法按时通过或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办理终止手续,(八)本次验收组织的相关费用由省基金委负责,需提交《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终止申请书》(见附件3)、项目取得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主动终止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不能将该项目列入研究经历,暂停主动终止项目负责人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1年,020-87567782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东莞庄一横路116号广东生产力大厦623室基金项目部联系邮箱:skjt_sjjwglk@gd.gov.cn附件: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模版)2.项目验收申请审核要点(项目承担单位)3.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终止申请书4.项目经费退回承诺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