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总结2022年以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及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一年开展培育相关材料),(三)请于4月1日前将《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推荐表》(附件3)和证明档案报送博湖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郝斌(16699662141)附件:1.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初评表2.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依据说明3.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推荐表4.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推荐汇总表博湖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6日附件1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初评表县(市、区)(盖章):机构名称:总分:指标评价标准评价说明分值1培育任务分1-1任务量4分2024年承担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数占当地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量比重,每15%得0.5分,评价部门从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育机构参训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10名学员进行电话回访满意度调查,工作加分分6-1工作创新3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在对象遴选、培训实施、跟踪服务等方面有重要的创新或明显的特色,附件2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依据说明1-1:证明材料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承担任务数、完成数、当地任务量截图,1-2:证明材料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近3年(2022至2024年)承担任务情况截图,2-2:证明材料为培育机构制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训班教学计划,不能以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代替,2-3:证明材料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培训班产业(主题)、当地主导产业的截图,证明材料为所有培训班教学计划和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截图,3-1:证明材料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课程”、“授课教师信息”截图和现场教学辅助人员信息,3-6:证明材料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习实训有关记录截图,3-9:证明材料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评价情况截图,6-1:证明材料为培育机构在省级及以上会议培训上推广交流创新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发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