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对于扶持政策中“稳增长鼓励”部分,建议按照一定的比例设置鼓励标准,鼓励标准为20万元,为提高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激励效果,5建议对于龙岗区内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4000万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15万元高质量发展鼓励,鼓励金额增加10万元,为提高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激励效果,6为让企业进一步创收,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给予1万元的产业集聚鼓励,为提高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激励效果,9建议对于龙岗区内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幅10%(含)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增长500万元给予2万元增长鼓励,为提高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激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