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开声明自我承诺”方式开展检定工作的浦东新区企业名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1〕7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沪市监计量〔2021〕490号),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取消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改革任务的通知》(浦市监标计〔2021〕179号),自2021年7月1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奉贤区内注册并经营的企业(不包含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以上区域范围内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任务,不再进行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下列企业已作出“公开声明和自我承诺”,名单如下:序号企业名称公开声明日期承诺检定类型1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2022.06.13强制检定2上海光明计量校准系统有限公司2025.03.07强制检定企业承诺:具备与其开展检定活动相适应的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国家标准物质,各项计量标准应当满足国家规定的溯源性要求,并依法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具备与其开展检定活动相适应的场地、环境、设施、制度和人员,满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对出具的证书/报告负责,(详见公开声明自我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