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4〕9号)、《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操作细则》(诸制强办〔202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24年度设备(含智能设备)购置财政奖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根据《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实施细则》(诸政办发〔2019〕33号)精神,各镇乡(街道)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市经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资料进行核实并落实政策兑现,3.根据诸政办发〔2024〕9号、诸制强办〔2024〕5号文件精神:智能设备购置奖补不受规上规下、企业当年度亩均效益评价限制,设备购置奖补不受规上规下限制,但受企业当年度受亩均效益评价限制,其中“亩均效益”为A类企业全额奖励,4.根据诸政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设备购置奖补和智能设备购置奖补同一企业奖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当年度地方财政贡献,符合《关于支持企业自主引进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诸市委人领〔2024〕2号)中“加大设备补贴支持”条件的企业,购置发票已红字冲销的设备不得申请奖励,在已提交的申报奖励设备清单中予以剔除,8.因设备购置奖补和智能设备购置奖补都需亩均评价结果,请企业及时进行亩均评价申报,附件:1.2024年度设备购置财政奖补申报要求.doc2.2024年度智能设备购置财政奖补申报要求.doc申报相关表格:附件1-1:2024年度设备购置财政奖励申报表.docx附件1-2:2024年度设备购置财政奖励申报承诺书.doc附件1-3:2024年度设备购置汇总表.xlsx附件2-1:2024年度智能设备购置财政奖励申报表.doc附件2-2:2024年度智能设备购置财政奖励申报承诺书.doc附件2-3:织袜企业行业证明.doc附件2-4:2024年度智能设备购置汇总表.xlsx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