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24〕35号),为提前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服务环节水稻生产的集中育供秧、机插(抛)秧,二、遴选对象吉安县县域范围内具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条件,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类农业服务专业户、家庭农场、服务协会、及其他服务组织,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部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组织、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机械化育秧中心、列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安装北斗作业监测终端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列入遴选范围,机插(抛)秧和统防统治等以作业监测终端数据为主要验收依据的作业环节,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组织到县农业农村局十六楼政策法规股报名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1、吉安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附件),3、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信息统计表,由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遴选,拟遴选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附件:1.吉安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2.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信息统计表吉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1日附件1吉安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承接主体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机手人数(个)机械数量(台、套)申请内容盖章年月日乡镇农业农村办意见盖章(代)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信息统计表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