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浦东新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已制定了《浦东新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也制定了配套文件《浦东新区推进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与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2025年2月13日浦东新区推进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与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贯彻中央关于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个水平,整合美丽乡村建设与管理资金,根据《浦东新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全面提升新区农村地区乡村建设管理与基层治理水平,二、支持对象与范围(一)支持对象本办法的支持对象包括:开展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农村环境综合管理等乡村建设和管护的镇、村等管理主体,(二)支持范围1.支持开展“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以及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等创建工作,2.支持全域和美乡村建设,4.支持其他上级部门部署及经区委、区政府决策后实施的乡村振兴工作,对“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以及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以及全域和美乡村建设等,对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与管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将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与管理项目资金作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重点内容,相关稿件:关于《浦东新区推进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与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