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气候投融资改革实施方案》《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与评估规范》(DB4403/T452—2024)《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以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和推广库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和推广库项目评审工作,经企业申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纯电动物流车运营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3个申报项目确定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和推广库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如对上述项目纳入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和推广库项目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深圳土地房产交易大厦,邮编:518034邮箱:qhtrz2024@meeb.sz.gov.cn联系电话:0755-23911887附件: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和推广库项目名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7日相关附件附件: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和推广库项目名单.docx为您推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二批拟入库项目名单的通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征集的通知为您推荐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