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农发〔2025〕12号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城口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食品及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奖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扶持政策〉等3个文件的通知》(城委农办〔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食品及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奖补范围和标准(一)初加工奖补范围和标准1.奖补范围,2025年度食品及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奖补对象为2024年6月20日到2025年9月30日期间新购置5万元以上的初加工设备(用于分拣、包装、储藏、保鲜、烘干、切割等设施设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食品及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奖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2025年度食品及农产品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奖补对象为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9月30日新购置30万元以上成套精深加工设施设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食品及农产品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奖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市县级龙头企业单个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即是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又是市县级龙头企业或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按照最高标准奖补,将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项目用地手续、现场照片、设施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及银行流水、农业项目实施承诺书(附件2)、联农带农统计表(附件3)等佐证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各申报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奖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要联农带农,附件:1.2025年食品及农产品初或者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奖补项目实施方案2.农业项目实施承诺书3.城口县XX企业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情况统计表4.《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关于印发〈全国乡村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农产综函〔2021〕41号)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2月19日(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委—胡琴,邮箱:93525670@qq.com)封面格式:目录1.2.3.4.5.6.附件12025年食品及农产品初或者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奖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xx主体食品及农产品初或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奖补项目项目实施单位:xx主体通讯地址:联系人:职务:联系方式:项目主管部门:XXX联系人:XXX职务:XXXX联系方式:XXXX填制日期: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二、项目任务计划(一)建设地点:(二)项目内容:(三)建设进度:(四)项目绩效目标:三、资金投入概算(一)项目总投资:(二)资金具体用途:与建设内容相符,进一步细化各项内容及投资额度项目申报意见表项目单位意见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2025年度食品及农产品初或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奖补,附件2农业项目实施承诺书XXXX:本单位申请在城口县乡镇(街道)村组(小地名:)实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