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做好2024和2025年度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对《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云农绿〔2024〕1号)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二、关于支持方式和标准“三、支持方式和标准”中增加:“单个申报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内容,四、关于奖补和申报受理时间将“五、奖补和申报受理时间”中“奖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须为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认证(含2022年内通过认证)且仍处于有效期的,2024年度奖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奖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申报时间均为次年3月1日—3月31日,五、关于申报材料(一)“六、申报材料”“(三)证明材料”“2.认证证书”中增加:“提供认证证书需在省级审核期间保持有效,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及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填报内容相一致”修改为“申报主体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填报相关材料并提交,(二)“七、申报程序”“(二)县级审核”中增加:“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主体及其法人近三年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核查”内容,(三)“七、申报程序”“(三)省级审核”中增加:“省财政厅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内容,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原《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云农绿〔2024〕1号)同时废止,附件: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2025年2月27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云农特〔2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