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5〕4号)要求,二、认定人员范围对象认定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根据《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三、材料报送程序和要求(一)申报人员应于2025年3月3日前(全天24小时)注册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功能”模块填写申报内容(2025年3月4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二)材料报送要求按照《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5〕4号)有关规定,四、其他事项(一)认定通过名单公示、资格证书领取、材料退档等有关通知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号)等相关文件可在“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fujian.gov.cn/)——专题专栏——会计管理——最新动态”中查询,(二)咨询电话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0595-28066562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0595-22132240附件:关于2025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5〕4号)泉州市职称改革泉州市会计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2025年2月28日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5〕4号各设区市财政局、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号,现就2025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人员范围对象认定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根据《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三、材料报送的程序及要求(一)申报人员应于2025年3月3日前(全天24小时)注册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功能”模块填写申报内容(2025年3月4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并会同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对申报认定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开展考核,(五)申报人员应认真对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认定有关文件规定和报名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和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对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认定有关文件规定和报名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审核,五、信息公告与查询(一)认定通过名单公示、资格证书领取、材料退档等有关通知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号)等相关文件可在“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fujian.gov.cn/)——专题专栏——会计管理——最新动态”中查询,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办公室小组办公室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