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建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湖县科技赋能产业发展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

建湖县人民政府 | 2025-02-11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最高奖励35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最高奖励20万元,对获批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获批建设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获批省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的最高奖励100万元,获省、市认定的分别奖励100万元、10万元,企业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奖励20万元,企业获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0.5万元,对通过国家、省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奖励设立单位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分别奖励200万元、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农业科技型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围绕研发投入统计、科技型企业培育、技术合同登记、高层次人才引进、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等重点科创指标,获批建设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载体最高奖励50万元,支持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联合申报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对首次被认定的长三角国创中心研发型企业、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更多精选

  • 2025-02-10 00:00:00
  • 2025-02-07 00:00:00
  • 2025-02-05 00:00:00
  • 2025-02-05 00:00:00
  • 2025-01-23 00:00:00
  • 2025-01-15 00:00:00
  • 2025-01-13 00:00:00
  • 2025-01-10 00:00:00
  • 2025-01-08 00:00:00
  • 2025-01-07 00:00:00
  • 2025-01-06 00:00:00
  • 2025-01-06
  • 2025-01-07
  • 2025-01-07
  • 2025-01-09
  • 2025-01-21
  • 2025-01-22
  • 2025-01-23
  • 2025-01-24
  • 2025-01-26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