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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 | 2025-02-14
为居住在浙江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且本人或子女在浙江有房产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2024年已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同一房屋不重复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两类补贴政策,也不重复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家电家居类同类产品补贴政策,依据《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老年人家庭在《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中,选购适老化改造产品,应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银行账号,鼓励适老化改造企业为老年人家庭进行环境评估,省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对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老年人申请、补贴资金审核确认和监督管理,购置卫生间、厨房施工改造类产品的实地抽查应不低于50%),各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对适老化改造企业的监管,附件1.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附件1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pdf附件2.申领补贴承诺书附件2申领补贴承诺书.pdf附件3.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清单附件3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清单.pdf附件下载: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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