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25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市住建局根据资金拨付情况、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另行安排申报时间,二、补贴范围和标准(一)补贴范围2025年由装修企业代为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家装成品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九类物品和材料,同一套房已经享受“2024年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二)补贴标准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一人多套住宅在补贴时间内装修、改造的只补贴一套,(三)申请人要求补贴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申请人、房屋产权人、装修合同的签订主体应当为同一人,并在指定栏位上传以下申请材料(PDF或照片)电子件:补贴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证明、装修企业营业执照、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附件3)、银行卡、承诺书(附件4)等,装修合同中应明确物品和材料购置金额,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内容应包含在装修合同中物品和材料清单内,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2.申请人、装修企业、物业公司须对盖章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附件:附件1:补贴申请表附件2: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3: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附件4:承诺书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镇江市财政局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