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开展2025年度消费帮扶企业推荐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展新一批消费帮扶推荐企业申报(一)企业申报要求:1.我市辖区内注册企业或我市注册企业出资在新疆吉木萨尔县、西藏左贡县和宁夏“两县一镇”(彭阳县、泾源县和闽宁镇)等脱贫地区设立的企业,2.承诺协助我局完成消费帮扶任务,并能按要求提供消费帮扶真实情况,(二)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开展现有消费帮扶推荐企业复核我局将对2024年推荐的22家消费帮扶企业开展复核,对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消费帮扶业绩不佳、在我市消费帮扶领域已不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企业,列入我局2025年度消费帮扶推荐企业名单,列入我局2025年度消费帮扶推荐企业名单,并优先列入下一年度推荐企业名单,四、受理时间及地点请新一批申报企业于2025年3月10日前,附件:信用承诺书厦门市商务局2025年2月27日附件:信用承诺书厦门市商务局:我公司公司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2.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和失信行为,4.我公司提供给厦门市商务局的消费帮扶数据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