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预计金额(万元)预计支付时间科室备注1秀洲区探索“无废城市”创建创新亮点工作项目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嘉兴市“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精神和要求,55.96万元55.962025年3月综合科4运河湾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评估和生态红线监管项目根据上级工作安排,2025年6月完成所有工作后支付尾款,前期2024年省级资金剩余项目24.557628万元(用2024年省级资金保障),计划于2025年3月支付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的尾款3.84万元(用2024年省级资金保障),1.14962025年6月综合科9秀洲区排污许可技术服务项目(尾款)根据《2024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合同》约定,支付半年费用24.25万元(用2024年省级资金保障),24.252025年4月环评科10嘉兴市秀洲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项目(2024年)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7〕180号,根据《嘉兴市秀洲区2024年移动源污染防治抽查抽测项目》合同,2024年已支付40%预付款14.528万元,剩余尾款21.792万元于2025年4月支付,2025年8月项目验收后支付剩余2.08万元,2.082025年8月综合科-气13嘉兴市秀洲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项目(2025年)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7〕180号,中期款11.19万元(用2024年省级资金保障),5.1680282025年3月综合科-气该项目应付资金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