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3〕25号)、省商务厅及省财政厅工作部署,经过项目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形成新乡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拟支持项目(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3月3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商务局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逾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机关党委电话:0373-3699362咨询电话:市场体系建设科电话:0373-3699322邮箱:xxsswjtxk@126.com地址:红旗区平原路599号附件:新乡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拟支持项目(第一批)新乡市商务局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