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关于明确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经办规程的通知》(厦人社〔2024〕22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经办规程相关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24〕261号)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厦门创客星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现将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经营实体名称法人(负责人)姓名补贴金额(元)1厦门创客星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陈贺春10002厦门爱备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柯博杰10003厦门奥沃嘉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巫炼琴4000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海沧区人社局反馈,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0592-6588390特此公示,厦门市海沧区人社局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