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助条件及标准1.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人员3人及以上,市场主体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招用符合条件的3名员工,每多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法定代表人为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的市场主体,3.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同一年度只可由1家市场主体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吸纳劳动力就业奖补等补助资金的市场主体,三、申报资料1.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填报《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2.市场主体携带营业执照、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身份印证资料(毕业证、残疾证、退役证、脱贫劳动力证明等),4.为吸纳就业人员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资料,四、相关要求1.申报的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规范、依法纳税,5.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携带申报资料(1式2份),联系人:文霞任乐联系电话:0936-88619910936-8861997附件:1、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表2、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甘州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2月27日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表.xlsx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