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定了《肇庆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下达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单位: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业务联系电话:0758-2208826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758-2230604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404室邮编:526040附件:1.肇庆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下达计划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27日附件1:肇庆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下达计划.docx附件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