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2021年批准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备案意见的函》(农规<示范>〔2021〕30号)要求,结合《云南省寻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云南省寻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对在寻甸县域内金融机构贷款金额达5万元以上进行肉牛养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农户(肉牛存栏10头以上)或从事饲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户)、牛肉加工销售企业(户)进行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贴息对象,按年度实际贷款金额的3%给予贴息支持,每户可享受多笔贷款的贴息支持、每户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贴息支持时间不超过24个月(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实际支持时间以贴息对象用款时间为准,第一批次贴息资金已于2024年9月拨付至申报主体,第二批次(用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经贴息对象申请,中共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现将500户符合条件的贴息对象审核拟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3月6日,与寻甸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寻甸县2023-2024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肉牛养殖金融支持(贷款贴息第二批)项目扶持资金汇总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