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青岛市绿色制造单位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5-02-26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和管理工作,遴选一批产业政策符合度高、绿色基础好、创建意愿强、降碳潜力大的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均依托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申报单位应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或行业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3.符合绿色工业园区有关评价标准,申报单位应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3)开展自评价,(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单位需满足如下条件: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3.符合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评价标准,申报单位应按照行业指标体系或通用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其他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附件5)进行评价,申报材料应通过管理平台报送至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和现场核查,各区市推荐意见(附推荐汇总表)、绿色制造单位申报材料和动态调整意见请于2025年4月16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附件:1.部分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4.部分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6.青岛市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7.青岛市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8.青岛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9.青岛市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25日(联系人:王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