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马彩芹女1943-12肢体一级北石槽镇2张立荣女1947-05肢体四级李桥镇3刘迅男1959-12肢体四级李桥镇4左秀英女1963-04肢体一级赵全营镇5王海凤女1979-06肢体一级北小营镇6李秀凤女1943-11肢体二级杨镇地区7张敏生女1953-05肢体二级杨镇地区8路泽勋男1938-08肢体二级仁和地区9赵淑英女1955-03肢体二级天竺地区10周启邦男1950-11肢体二级北小营镇11郭臣男1959-10肢体四级马坡地区12邵长钧男1966-09肢体二级马坡地区13何秀芬女1962-02肢体四级马坡地区14郑晓霞女1975-08肢体四级大孙各庄镇15杨绍英女1947-10肢体二级仁和地区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