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规定及《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规定,经初审,以下单位人员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9886693509010攀枝花市东区小微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表序号申报单位招用人员姓名人员类别毕业院校身份证号码毕业年度补贴起止时间社保补贴金额(元)1攀枝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谭丽毕业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西华大学511602********73202023年6月202401-1114852.972攀枝花路航实嘉地信科技有限公司段正明毕业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四川城市职业学院513425********13132023年6月202401-1114852.973药美玲毕业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湖南工业大学650102********45242023年6月202407-128101.62合计2家企业3人37807.56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25日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审核:杨建责任编辑: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