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4年青海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工作,三、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一)市州自评,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准备自评材料,对2024年度支持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向各市州商务主管反馈绩效评价最终结果,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主体全面梳理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联系方式:青海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袁毅达桑0971-6328625附件:1.青海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市州)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青海省xx市州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模板)2025年2月20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决定开展2024年青海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工作,三、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一)市州自评,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准备自评材料,向各市州商务主管反馈绩效评价最终结果,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主体全面梳理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联系方式:青海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袁毅达桑0971-6328625附件:1.青海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市州)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青海省xx市州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模板)2025年2月20日附件下载:1.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