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接受申报2025年制种大县建设项目的公告为谋划好我市2025年制种大县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快提高我市种业基地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现发布公告接受从事水稻制种的经营主体申报制种大县建设项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内容支持水稻制种经营主体开展水稻种子仓储及配套设施新建或升级改造,二、建设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建设,三、资金来源、补助金额和支出方式(一)资金来源2025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进行补助,(二)补助金额补助标准不高于总投资的50%,企业自筹总投资的50%,四、申报条件及要求1.申报主体为东方市辖区内从事水稻制种的经营主体,2.项目建设地点须在东方市辖区内,3.申报主体须具有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用地等基本条件,六、申报材料1.申报主体填写申报表(附件1),3.申报主体自筹资金承诺书,所有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盖章版本至东方市农业农村局505室,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