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浙建管发〔2025〕9号)等文件精神,一、补贴范围及执行期限(一)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且产权归个人所有的住房,政策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补贴申领流程(一)申领受理房屋补贴申请人在装修所用物品材料购置完成后,(二)材料复核属地乡镇(街道)材料受理及实地核查后,区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申领材料进行复核,房屋不动产权证在2023年1月1日(含)后办理的须提供:建设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照片或在属地城建档案馆存档的竣工验收表复印件),6.婺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清单(附件3),日期为2025年1月1日以后),9.购置物品材料税务发票(出具日期为2025年1月1日以后,五、补贴申领受理地点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详见附件4)六、其它说明1.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的,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2.此次申领部分单项材料购置金额(单价)设置最高限价,详见附件3《婺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清单》,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x2.婺城区申领补贴承诺书.docx3.婺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清单.docx4.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点位.docx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