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稳增长促消费工作部署,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根据《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工作方案》(河高管委发〔2023〕54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一)扶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二)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三)促进园区商贸新业态发展(四)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加促消费活动二、支持标准及方式按照《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工作方案》(河高管委发〔2023〕54号)文件相关扶持标准和方式,三、申报材料要求(一)基本资料1.2024年度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二)其他资料1.申报扶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方向2024年度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局印章),2.申报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方向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表(住宿餐饮企业),3.申报促进园区商贸新业态发展方向(1)2024年度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局印章),4.申请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加促消费活动方向(1)市商务局组织参展的活动通知或者邀请函,2.资料审核: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对资料进行审核,(五)本通知内容由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附件1:2024年度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