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5〕27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完成初审和核查,二、申报方式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申报,在3月15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在拟通过评价的申报企业中抽取10%的企业组织核查组实地核查申报资料,抽取到的企业需提供纸质材料二份(和系统提交的一致),3、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需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已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与评价,4、企业所申报的所有数据和其他选项要有相应的佐证材料,5、在申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提交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县区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同时进行初审和核查,联系人:王建军联系电话:4223260附件: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pdf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2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