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的指导意见》〔昆政办(2024)50号〕精神,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昆明市创新型产业用地(M0)产业分类指导目录》,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对照执行,2025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昆明市创新型产业用地(M0)产业分类指导目录产业名称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产业说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网络设备、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其零部件等产品设计、研究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检测检验中心、总部、实验室等电子核心产业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半导体集成电路等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等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及支持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互联网相关信息服务等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软件开发、智能消费相关设备、人工智能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航空器整机及发动机等核心零部件、增材制造(3D打印)设备、重大成套设备、智能测控装备、其他智能设备、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等产品设计、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总部、检验检测中心、结算中心、实验室等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铁路高端装备、城市轨道装备、其他轨道交通装备等新材料产业先进钢铁材料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先进轨道交通用钢、新型高强塑汽车钢、能源用钢、能源油气钻采集储用钢、石化压力容器用钢、新一代功能复合化建筑用钢,高性能工程、矿山及农业机械用钢、高品质不锈钢及耐蚀合金,其他先进钢铁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制品等产品设计、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总部、检验检测中心、结算中心、实验室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钛及钛合金、镁及镁合金、稀有金属材料、贵金属材料、稀土新材料、硬质合金及制品、其他有色金属材料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特种玻璃、特种陶瓷、人工晶体、新型建筑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等前沿新材料3D打印用材料,医用增材、专用材料、超导材料,智能、仿生与超材料,纳米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生物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与原料药、现代中药与民族药等产品设计、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总部、结算中心、实验室等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植介入生物医用设备、其他生物医用材料及用品、生物医学工程信息技术服务等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及装置、配件制造新能源整车、电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储能装置、零部件配件、智能网联汽车等产品设计、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总部、检验检测中心、结算中心、实验室等新能源汽车相关设施制造供能装置、试验装置、其他相关设施等新能源产业风能产业风能发电机装备及零部件、风能发电其他相关装备及材料产品设计、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总部、结算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等太阳能产业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太阳能材料智能电网产业智能电力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基础元器件数字创意产业数字文化创意活动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内容制作、新型媒体服务等设计、总部、结算中心等数字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备注1.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与《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的指导意见》(昆政办〔2024〕50号)一致,2.本《目录》由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调整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