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要求,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如实记录固废种类、数量、流向及处置情况,台账制定要求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印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附件1),登录“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网址:https://www-app.gdeei.cn/gfjgqy-rz/login),及时并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每年3月1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各单位须依法依规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佛山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清单》见附件2,我市将加大一般工业固废监管力度,为各单位固废管理保驾护航,请各单位切实履行固废管理责任,附件: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2.佛山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清单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21日(联系人:固废科周欢年,联系电话:0757-83036721)附件:1.附件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pdf2.附件2.佛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