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灵山县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申请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共74230.22元(详见附件),现将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2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2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十里路段363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附件:灵山县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2024年7-12月)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20日文件下载:附件:灵山县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2024年7-12月).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