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对象1.有效期内的高新区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工业企业”)2.高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试点企业须在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立项数字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三、补助标准高新区对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在年度内实施设备投入100万元-500万元的技术改造(含智能化技术改造),四、补助范围企业年度总设备投入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政策补助范围、申报程序、核算原则、受理审核要点等事项,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根据申报指南发布申报通知,按照申报指南、申报通知等相关要求向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可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核查),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通过厦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和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核查拟补助设备是否拆分、重复申报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等专项优惠政策后,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企业或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手续(按整万元金额拨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改补助有效期与《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1号)一致,(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每年在火炬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xmtorch.xm.gov.cn/)发布政策申报通知,八、联系方式政策指导部门:火炬管委会经济发展处5380032政策兑现审核部门: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5380140附件:1.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1号)2.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4〕11号)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2025年2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