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要求,现公示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表,公示期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共七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7天)内向市人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市人社局联系人:梁嘉薏,联系电话:83387770,附件:附件1.2025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xls附件2.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et附件3.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xls附件4.2025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