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静安区关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点承载区,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现发布静安区2024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的通知,)一、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二、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静安区,申报须经其注册地所在功能区推荐,并符合以下条件: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静安区科经委推荐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企业,并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三、受理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四、受理材料1、《静安区科创相关政策支持信息表》(见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4、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全套一式叁份(均需加盖公章),将纸质盖章版+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功能区,下午14:00-16:002.功能区联系方式:上海市静安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