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起草了《绵阳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公开征求《绵阳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告”字样,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公开征求《绵阳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告”字样,附件:绵阳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2月19日(联系人:钟尹,联系电话:0816-2331861)附件绵阳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第三条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第四条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五条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动态发布运输企业信用分数、信用等级,基础信用分值是指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首次评价基础赋分,第三章信用等级、记分及发布第八条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第十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绵阳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扣分标准》(附表1)、《绵阳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良好行为信用加分标准》(附表2)的规定和标准,企业可申请取得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的有效期为24个月,企业申请取得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的有效期为12个月,且2年内企业不可申请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