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三)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二、申报程序(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单位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所列附件,各设区市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中央企业集团申报项目需附依托工程所在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的支持申报函,(四)申报项目以单个技术装备为单位,每个申报项目原则上用户单位不超过3家,研制单位不超过5家,三、有关要求(一)申报材料1.推荐函(正式公函,2.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二)报送时间及方式1.请于2025年3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寄送浙江省能源局,附件:关于推荐××等×个项目申报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函浙江省能源局2025年2月19日。